《煤矿安全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征求

《煤矿安全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煤安监司办20151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涉煤中央企业,有关煤矿企业集团,有关煤炭科研和设计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于20139月启动了《煤矿安全规程》全面修订工作,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登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在“征求意见”栏目下载。

二、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辖区内小煤矿的意见和建议;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汇总所属煤矿安监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负责汇总本系统内的意见和建议。请有关企业、科研和设计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请于2015325日前将汇总的有关意见书面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

联系人:王铁根 黄体伟 张 磊;

联系电话:010-6446317564464414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100713);

真:010-64464414

电子信箱:gcxd@chinasafety.gov.cn

附件:《煤矿安全规程(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