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苏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5年苏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区)安监局:
现将《2015年苏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2015年苏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1日

附件

2015年苏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突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标准、严格整治、严格检查、严格管理,扎实推进打非治违行动,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不断提升监督管理水平,保持全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严格标准,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开展安全生产法宣贯。3月底前,各地集中召开年度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进一步宣贯《安全生产法》及《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省安委会《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六条规定》等规定;告知企业年度监管要求和承诺事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完善标准化创建机制。1月底前,明确评审工作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标准化创建工作协调,下放危化品企业标准化三级评审公告颁证权限;结合安全生产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新规定,和我市社会经济创新发展的新要求,修订《苏州市危化品企业标准化三级评审导则》。3月份,启动企业标准化三级换证评审工作。
3.提升标准化达标水平。结合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泄漏管理、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等工作要求,推进达标企业提质升级。3月份,各化工集中区要组织创建标准化二级企业活动。4月底前,各地拟定创建二级企业名单,组织企业及时提交考评申请,力争全市年内考评合格或公告达标总数累计达到80家;拟定无法达标换证企业名单,力争实施关停并转搬企业达50家。
4.组织标准化核查工作。一季度,市安监局完成招投标工作,将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年内对全市100家左右的企业,进行三级标准化运行情况核查,并跟踪落实整改到位;向相关部门及时通报企业标准化核查情况,并将其纳入企业诚信考评体系。督促指导各市(区)局,按照全年不低于30%比例,组织专家对达标企业开展标准化核查。
二、严格整治,扎实推进打非治违行动
5.作业现场报警连锁专项整治。开展危化品企业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安全联锁系统使用、维保情况专项整治。各地要通过企业自查、专家暗查、执法检查等形式,按照全覆盖要求,确认危化品装置区域报警设施、安全连锁系统是否完好并有效运行;对报警设施处于非正常状态或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仍盲目冒险生产的企业,予以通报并依法处罚。
6.油气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学习贯彻省局有关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相关工作通知要求,明确监管职责和监管范围,加强管道企业安全监管。一季度,召开有关油气管道企业专项安全工作会议,有序组织实施危化品经营许可和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协助有关牵头部门做好油气管道违章占压隐患整治工作。
7.危化品收发环节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的管制规定,健全危化品发货、卸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明确执行车辆进出厂查验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施全天候管制。各企业要修订完善承运商资质、车辆、人员资格等,审查登记的内容、标准及放行、装卸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危化品车辆装卸作业及进出厂安全检查责任。
8.深化企业本质安全专项行动。开展对各地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情况对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安全监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穿越公共区域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整治,淘汰关闭不符合安全条件企业、重点攻坚市(县、化工集中区)等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三、严格检查,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9.认真做好执法检查。1月,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排定全年监督检查企业名单,覆盖危化品领域生产、使用、储存等企业。聘请专家开展暗查暗访,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台账。全市危化品监督检查情况,纳入监管信息系统统一管理,跟踪落实隐患整改情况,实现执法检查闭环管理。
10.组织企业互查互评。3月底前,结合年度监管工作要点和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确定年度互查互评工作重点,各地上报互查互评分组方案。二季度,以帮助查找现场安全事故隐患、制度管理漏洞为重点;三季度,以查评落实整改工作、完善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为重点,督促企业加强长效管理、日常管理、过程管理;10月上旬,组织通报互查互评情况。
11.开展部门联合检查。完善危化品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一季度,协调质监、交巡警、交运部门,督查危险品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情况;二季度,联合公安部门等部门,督查剧毒品使用、储存情况;三季度,联合经信、环保、质监、消防、气象等部门,督查危化品企业关停并转搬情况。
12.进行新安法专项检查。二季度,各地要在宣贯新安法的工作基础上,针对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等法律规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强化依法治安的法治秩序;对检查出的问题和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集中曝光一批不依法履行责任和义务的非法违法行为。9月份,市安监局组织督查、抽查各地专项执法工作情况。
四、严格管理,不断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13.完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一季度,完成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和行政许可工作规范编制;全面梳理现有危化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等,编制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文件汇编。按照压减审批事项的总体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下放衔接工作,从源头上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规范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有序发放,完善行政许可案卷的整理和评估。
14.加强监管业务培训交流。3月份,组织全市标准化考评人员评审导则培训;4月份,组织全市危化品监管人员开展工作规范及行政许可手册学习培训;5月份,组织重点攻坚市和化工集中区一体化建设情况交流;6月份,组织全市危化品监管人员开展HAZOP宣贯培训;7月份,组织安责险投保、服务情况通报会;9月份,召开中介服务机构诚信服务座谈会。
15.提升监管信息化工作水平。推广应用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各级安监部门、企业四级信息化工作网络,实现信息化从监管部门到企业的“全覆盖”。一季度,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基础数据库建立,督促企业及时更新、定期报告相关信息;各地明确监管底数和分色分类,建立执法检查数据库,初步建立日常更新、动态监管机制。
16.强化事故应急处置能力。6月底前,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GB 30077-2013),督促企业加强应急抢险处置能力建设,细化危化品事故报警和现场应急处置、医疗救护方案,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工作。8月底前,各地及化工集中区,要依托辖区内企业建立危化品事故专业救援队伍;10月底前,化工集中区内企业要实现对生产储存区域现场状况视频集中监控,与已建成的区域监控预警平台实现视频信号联网监控。